占地纠纷被判敲诈勒索。拘留642天后,河南农妇无罪释放,国家赔偿30.4万余元
日期:2022-11-20 16:07:40 / 人气:232

近日,赵留志之子马先生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
红星新闻记者陈庆元实习生马晓彤
编辑邓志广编辑郭宇
河南农妇赵六枝因占地纠纷被判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申诉年末无罪释放案迎来新进展。11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赵六枝之子马先生处获悉,近日已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赵六枝将获得30万元左右的国家赔偿。
红星了解到,在作出决定前,今年1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约28万元的国家赔偿,赵留志不服提起国家赔偿上诉。新的国家赔偿决定支持的精神损失赔偿由之前的4万元调整为6.5万元。
从敲诈勒索到无罪释放
红星此前报道称,2013年3月至2013年12月,河南省输变电工程公司第一项目施工项目部在中牟县瓦坡村修建高压电塔,其中38号塔基础永久占用赵留志、程相奎土地0.27亩。按照赔偿标准,两人应获得共计1万元左右的赔偿,但他们认为赔偿金额太少,多次前往工地阻止施工。
经村干部协调,河南输变电工程公司分别转账6万元、5万元给两家公司。该公司的集中资金申请表记载,支付目的为赔偿。
2015年4月10日,赵留志、程相奎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同年5月,两人被逮捕。
2016年7月12日,中牟县法院审理认为,赵留志、程相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阻挠施工的方式向河南输变电工程公司施压,迫使该公司分别支付其6万元、5万元,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赵留志、程相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和三年,并处罚金,追缴犯罪所得赃款。
之后两人都认为自己无罪,分别提出上诉。在长达6年的诉讼过程中,数家法院进行了多次判决,法院的判决由“两人实施敲诈勒索,免予刑事处罚”改为“两人实施寻衅滋事,免予刑事处罚”。随后在2021年10月,郑州中院改判赵留志、程相奎无罪。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赵留志、程相奎的行为明显轻微,无危害性,不认定为犯罪。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赵留志、程相奎利用妨碍施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仅仅因为有瑕疵或不当就以犯罪论处。综合来看,赵六枝、程相奎的行为明显轻微,无危害性,不认定为犯罪。
无罪释放,获国家赔偿30.4万余元。
被判无罪后,赵留志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根据申请,赵留志在没有指控的情况下被关押了600多天。先后被多个法院定罪,人身自由权益受到严重侵犯。他原本健康的身体在关押期间每况愈下,获释后多次住院,花费了巨额资金。他们的日常生活、家庭关系和社会评价都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多年来,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赵志及其家人多次向相关司法机关和律师求助,也花费了大量的费用。这些费用都是错误判决造成的,赔偿义务机关也应该支付。
作者:娱乐天地注册登录平台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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